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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1 2024-10-06 00:22:40

2004年巴黎倔强东南亚岁青博赛胜出,余华在巴黎朗诵会

●从老黑奴到《活着》

  1992年春节后,北京一间八平米大小巴黎倔强东南亚岁青博赛胜出的平房里,桌前坐着一个写作的人。他尚不清楚自己手上所写的这部小说会在接下来的几十年给中国和世界多个国家带来多大影响,他只知道这部小说源于那首叫做《老黑奴》的美国民歌。他只知道歌中的老黑奴在送走巴黎倔强东南亚岁青博赛胜出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亲人朋友之后,依旧善待世界、好好活着。他只知道这首歌给他的触动已形成一股难以抗拒的力量,让他必须完成手上这部小说。

  他为小说取名《活着》。

  他是作者余华。

  小说主人公,叫福贵。

  “老黑奴和福贵,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国家,经历着不同的时代,属于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文化,有着不同的肤色和不同的嗜好,然而有时候他们就像是同一个人。这是因为所有的不同都无法抵挡一个基本的共同之处,人的共同之处。人的体验和欲望还有想象和理解,会取消所有不同的界限,会让一个人从他人的经历里感受到自己的命运,就像是在不同的镜子里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形象。”

  余华的这段叙述指明从老黑奴通往小说主人公福贵的路径——人的共同之处。生而为人,无一不在自我hth华体会官网的经历中感受命运。

● 感谢张艺谋

电影《活着》海报

  《活着》原本是一个中篇,变成现在这个版本,要感谢它的第一位读者张艺谋。

  当时,导演张艺谋托人请余华写一个本子,余华就提到手上即将发表尚未发表的小说《活着》。张艺谋读后很感兴趣,他说巴黎倔强东南亚岁青博赛胜出

  “这部小说最打动我的地方就在于它写出了中国人身上那种默默承受的韧性和顽强求生存的精神。其实这也是人类共同具有的品质。想想人类在地球上生存了几千几万年,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承受过多少大起大落的变动,却仍然在顽强地生存、繁衍、发展。就像一棵普通的树,它可能经历了无数的春秋,连身上的树枝都断裂了,看起来并不美,可它仍然无声地活着,每年花开花落……赞扬生命和人的生存精神,这是活着的本质。

  《活着》——对于一部小说、一部电影来说可能是一个简单的主题,但这个主题又非常大,正是小说中的这种东西感动了我。”

  当时张艺谋看的是七万字的书稿,读完后觉得一些地方还可以着墨。于是余华又写了四万字,到最后出版的时候,《活着》从七万字变成了十一余万字。小说最早发表在1992年第六期的《收获》上,这一简单举动背后还暗藏着很大魄力。余华说,“在当时,这样的小说没有其他任何一个文学杂志敢发表。《收获》敢发,主要是有主编巴金。他女儿李小林的态度是,如果真的非常喜欢一部小说,哪怕冒着被撤职的风险她也会发。”

● 多亏了盗版VCD

  至于小说出书一事,还是借着张艺谋的电影才得来的机会。长江文艺出版社首印两万册。可书虽然出了,但不幸赶上了中国图书市场崩盘。雪上加霜的是,电影《活着》没有经过电影局同意就直接去参选戛纳电影节,因而被禁,书受到牵连,没卖完的存货要直接被当废纸处理掉。出版社还手下留情,问余华要不要,给他拖过去几麻袋。余华拿到后,四处送人。就这样,最后销毁的,也达到了一万多册。

  小说《活着》经历了这么多,是我们这批把《活着》当经典书籍阅读的人所不知道的。在我们阅读的时候,这本书已经是提到余华就不会不提的作品,也是即便没读过也听过书名的作品。它的畅销,还要等到1998年。

  这一年,这本书一下子成了畅销书,究其原因,余华自己分析是因为赶上了满街盗版VCD的时代。

  “很多人先看到了《活着》的盗版片,然后成了小说的读者。《活着》电影也对我开拓国外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当时国外汉学家很积极,因为觉得这本书能出版,他们就开始翻译,翻译之后找出版社,《活着》是我进入西方世界最早的书。”

  书里的福贵经历了很多磨难,书的问世与畅销也是几经波折,有喜有忧。时隔25年,再回首,余华老了不少,而他的代表作《活着》经过时间的沉淀,已成为20世纪中国文学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译介至英、法、德、意、日、韩、俄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国内外多个文学大奖,余华也凭借这部作品于2004年获得法兰西艺术和骑士文化勋章。

  奖项和头衔所象征的震撼和荣耀,都无法代表这部作品给读者带来的震撼。

●“老子死了也要活着”

话剧《活着》 孟京辉 导演 黄渤、袁泉 主演

  第一次读《活着》,还是大学的时候。时隔八年,重读,不敢说比第一次读时有更深刻的理解,反而想说,两次阅读似乎并没什么区别。它带给我的震撼同样巨大,同样有冲击力。一个败家的“富三代”在吃喝嫖赌中垮掉,在垮掉之后站立住,成了一个农民。开始接受亲人的死去,接受时代风雨的洗礼。

  他刚把家产输了个精光,他爹死去;刚要与娘、妻子和孩子们重新展开生活时,他又被抓去当兵,再回来时,娘已经不在人世;几年后,儿子有庆为救临盆的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死去;女儿凤霞难产大出血而死去,妻子家珍害软骨病死去,女婿二喜工地遇难死去,外孙苦根吃豆子活活撑死,唯一活着的,只剩福贵自己。

  个人经历如此,与所处时代不无关系。放眼福贵所处的时代,恰好是国家最为动荡的几十年。

  20世纪40年代,国共关系紧张,战乱频繁。一次入城,福贵被国民党抓去做壮丁,见识了一次规模巨大的死亡。

  “伤兵像倒垃圾一样被倒在空地上,一堆一堆嗷嗷乱叫。夜里一场雪下来,几千人全部冻死。他们呜咽的声音像潮水一样一点一点低下去,直到被雪掩埋,静得仿佛人间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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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乱中,为了活命,他和战壕中的两个临时战友冒死去抢大饼。就这样,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为了活命而送了命。他曾斩钉截铁地说“老子死也要活着!”

  50年代,新中国成立不久,又赶上大跃进大炼钢铁。福贵一家,和其他村民一样,把锅交出来,砸烂,炼钢。没了锅的人们,吃着大食堂的饭,向共产主义迈进。没过多久,他们所拥有的,只是饥饿,所期望的,只剩活着。

  60年代,又遭遇文革。虽然没有直接波及福贵,但与他一个战壕幸存下来的春生却被带上走资派的帽子,不堪忍受鞭打凌辱,终于选择自尽。

● 人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1991年在浙江嘉兴写首部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时

  亲友故去和时代潮流的席卷同时上演,福贵看着这一切,参与这一切。如果我们要找一些理由责备福贵的某些行为的话,很容易。比如责备他给饥饿的外孙那么多豆子吃以至于撑死,比如责备他竟然极其愚蠢地相信用一口锅炼出的钢铁能造出袭击蒋介石的原子弹,但是我相信没有人会这样做。

  因为读者是追寻作者的叙述去了解福贵这个人物。作者无意用审视或者批判的眼光对待大时代下的小人物,无意对他们有所评价有所褒贬。他不会因为福贵大炼钢铁就认为他愚昧无知,也不会因为他高喊“毛主席万岁”就认为他愚蠢没救。余华说 :“《活着》里的福贵就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这种将生活交给当事人的角度并非余华从创作之初就做到的。起初,他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写到中途无法进行下去,继而意识到,第三人称叙述给人以旁观者的姿态审视福贵,最终将福贵这个人物塑造成一个时代洪流里的幸存者,甚至可能是借以批评时代的一个工具,而这并非余华想要的。他说:

  “长期以来,我的作品都是源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的关系。说得严重一点,我一直是以敌对的态度看待现实。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我开始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创作观念的转变正是他调整《活着》人称问题的一个触发点。

  《活着》中的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我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福贵的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 福贵没有固定人物原型

  福贵这个人物在现实中没有固定的原型,余华回忆说,他小时候见过很多像福贵这样的人。余华爷爷当年就跟福贵很像。据余华父亲和他讲述,爷爷结过两次婚,“家里两百多亩地基本全被他卖光了,到全国解放的时候,刚好卖得只剩下一两亩,所以最后被评成了中农。”小说中的福贵,则是因为自己好吃懒做,沉迷于赌博,把全部家产输给了一个叫龙二的人。解放后,福贵因被评为农民而保住了性命,龙二则被定性为地主,在政府没收财产时抗命不从,终于难逃一死。

  福贵另外一些经历可以从余华父亲身上找到痕迹。

  “我在《活着》里写到的很多经历是我父亲告诉我的。我父亲在淮海战役时被俘虏。打到最后已经乱打了,伤员在前面,国民党的医疗队伍在后面,担架抬过来的时候来不及好好卸,那些伤员在地上嗷嗷乱叫,疼得呀,医生都来不及治疗。当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雪,一夜都听着那些人在哀号和呻吟,早晨醒来以后,一点声音都没有,全冻死了,一千多人全冻死了。我父亲还跟我说,他们躲在战壕里边不敢走,最后有几个老兵说别动了,我们肯定打败了,就躲在里边,别开枪了。解放军也挖战壕,越挖越近,大概挖到距离他们只有二十多米的时候开始喊话了,说让他们投降。好,马上投降。当时他们一个连剩下几十个人,从坑道里边站出来投降过去的时候,解放军的部队来抢他们,拼命地抢,因为抢过来就是他们的人。热气腾腾的大白馒头,我父亲一下子被塞了好多个。这也是《活着》里头写的。”

  福贵这一辈子,生命往往受到威胁,作为一个时刻为活着操心的人,他的观念非常简单:

  “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头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

  耕田,看家,化缘,报晓,织布,之前,首先是活着。于是在看到一头老牛即将要被宰杀的时候,福贵从牛的眼神里仿佛看到了自己一直有的求生欲望。他将老牛买下,这一举动引来众人不解,但他拉着牛走了。他为牛取名福贵,为他耕田。这时,福贵亲友都已离世,只有福贵陪在他身边。在渐渐平静的晚年岁月里,他们相依为命,自然地活着。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战友”老全口中“死也要活着”的倔强,多了几分上了岁数的从容。

● 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

  福贵的世界里,做人,首先就是活着,能与自己的亲人一起活着,那就叫幸福了。贺拉斯曾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我倒并不认同。幸福不是一件盖棺定论的事,福贵的一生,死亡、饥饿、卑微等词汇时刻伴随着他,如果站在他的坟前去评定他是否幸福,这种评定方式本身就预告了评定结果。灰黑是他生命的主色调,这容易让人忽略生活细节里的明亮。来自对他不抛不弃的妻子,还有他的两个孩子,女儿凤霞和儿子有庆。这倒让人想起顾城的诗《感觉》:

天是灰色的

  路是灰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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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是灰色的

  雨是灰色的

  在一片死灰中

  走过两个孩子

  一个鲜红

  一个淡绿

  《活着》无意褒贬,无意以小人物为工具控诉大时代,它只是诉说人与命运的故事。人与命运遭遇,人向命运屈服,人去领受命运,人与命运握手言和。如余华自己所说: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

  “也许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命运。写作和人生其实一模一样,我们都是这个世界上的迷路者,我们都是按照自己认定的道路寻找方向,也许我们是对的,也许我们错了,或者有时候对了,有时候错了。”

  有时候,有时候,就是这种无常,编织了每一个人的一生。有时候对,有时候错,这是人走不出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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